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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貨及退款 1. 網上訂單一經確認,不可取消或更改已訂購的貨品,並不設退款。 2. 顧客於購買貨品或送貨的七日內,兩者之中以後者為準,如發現出售之貨品有製造缺陷,顧客可將貨品退回本公司以作替換或更換同等或較低零售價格的其他貨品,並需確保貨品完好及運作正常。在任何情況下,已繳付之貨款將不予退還,或在本公司同意下並扣除行政費 (港幣1,000元正或相關產品售價之 5% , 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後將餘款退還 ,弘力樂器有限公司具最終決定權。 3. 顧客必須於簽收產品當日計起七天內向本公司提出更換要求,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i. 所有退回之貨品必須未經開啟或使用 4. ii. 所有零件、附件、使用手冊、保用証(未填寫),贈品及優惠換購之禮品必須完整無缺並隨貨品一同退還 5. iii. 出示原來的發票及用來購物的信用咭 否則本公司將有權拒絕有關的更換。若顧客未能齊備及退回所需文件或貨品,本公司有權拒絕該申請。 4. 如顧客退回的產品沒有問題,本公司保留不更換或退還該產品的權利,亦可能會要求顧客支付所有合理的運輸費用和維修費用,並透過已登記的信用卡或借記卡上,或在下訂單時向我們提供的付款方式收取相關費用。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們不會對任何由此產生的損失、責任、成本、損害和收費承擔任何責任。 弘力樂器香港有限公司有權就以上條款作出任何修改,恕不另行通知及保留有關交易之最終決定權。